內部控制評價標準,是進行內部控制評價所遵循的依據,是對內控制度建立健全及執行情況的基本要求和判斷標準。從廣義上看,內部控制標準,不光是指考核與評價的標準,同時還是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應遵循的準則或要求。從狹義上看,內部控制標準,是指考核和評價內部控制對于保證管理計劃實現和各項資源有效使用的標準。內部控制評價標準既可以從管理與控制目標方面去制定,也可以從控制要素方面去制定。在實際工作中,對內部控制進行評價,必須有一套客觀可行的基本參照標準。這套標準不僅可為企業自我評價和改進其內部控制以及會計師事務所發表評價意見提供依據,還可以為內部控制相關責任方的溝通提供統一的基礎。美國COSO的《內部控制——整合框架》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較小公共公司指南》、加拿大《控制指南》(CoCo框架)、英格蘭和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協會發布的《內部控制指南》(Turnbull指南)、IT治理協會發布的《信息的控制目標和相關技術框架》(COBIT框架)、我國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等,不僅是構建內部控制的依據,更是評價內部控制的標準。關于內部控制評價標準,理論界一般分為一般標準和具體標準。
◎一般標準。內部控制評價的一般標準,是指應用于內部控制評價各個方面的標準,即內部控制制度整體設計和運行應遵循和達到的目標,主要包括被評價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到底包括哪些標準,還有合規性、制衡性、獨立性、適用性、經濟性等等,不一而足。這么多性,雖在理論上可以簡單定義,但它們之間的區別和聯系確實難以厘清,實際評價工作中更是難以判斷。我國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明確僅對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評價,沒有細分健全性、合理性及其有效性等。由此看來,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的一般標準就是有效性。實際上,關于內部控制有效性的判斷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簡單地說,內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內部控制為其目標實現提供的保證程度。內部控制為目標實現提供的保證程度越高,內部控制就越有效:反之,則無效。對于內部控制有效性,不能籠統地加以評價,應該分別從內部控制對合規目標、報告目標、經營目標和戰略目標四個目標實現提供的保證程度進行度量。對于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評價標準可從設計和執行的有效性兩方面考慮。評價內部控制設計有效性是指評估為實現控制目標所必需的內部控制要素是否都存在并且設計恰當,從而判斷其中是否存在設計缺陷、是否缺少為實現控制目標所必需的控制。內部控制運行的有效性是評價設定的內部控制系統是否按照規定程序得到了正確執行,是否存在設計完好的控制未按設計意圖運行,或執行者沒有獲得必要授權或缺乏勝任能力。
◎具體標準。內部控制評價的具體標準是指應用于內部控制評價具體方面的標準,可分為要素標準和作業標準兩個層級。內部控制具體標準是一般標準的體現,一般標準是具體標準的基礎。只有從操作性較強的具體標準人手,對具體內部控制的設計與運行有了認識之后,才能通過總結、升華,從整體上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判斷。
根據COSO《內部控制——整合框架》的觀點,確定某一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性,需要在評估五個內部控制組成要素是否存在以及是否運行良好的基礎上做出判斷。內部控制的有效運行為某個或某些相關的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提供了合理保證。因此,這些控制組成要素就成為有效內部控制的確定標準。事實上,對企業業務層面的控制都要按五要素來進行評價,雖說這是國際潮流,但確實太繁雜、重復,比較現實的選擇是重點評價關鍵控制點的控制是否有效,以揭示重要或重大缺陷。內部控制要素評價標準按照我國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可分為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五個方面來制定。每一個要素又分為更多的項目,針對每個項目又須分別訂立不同的標準。
內部控制作業層次評價標準主要是控制活動要素的細化,控制活動是確保管理層的指令得以實現的政策和程序,旨在幫助企業針對風險采取必要的行動。控制活動是針對控制點而設定的,企業一般根據其生產經營活動的特點來設計控制活動,所以作業層級評價標準比內部控制要素評價標準更繁雜。對內部控制具體活動是否要均要五要素來進行,比較流行做法是對內部控制項目首先按照內部控制的五要素進行分解,然后再將每一個要素分解為具體的評分內容,采用具體的內控評價方法對其進行評價,明確其風險等級、評價方法以及權重。
在豐富的內部控制實踐中,有些單位將內部控制評價標準分為過程評價標準和結果評價標準二類,二者相輔相成,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評價體系。過程評價標準是對單位內部控制開展過程予以評價的標準,分為要素層級評價標準和作業層級評價標準二類。結果評價標準是對評價發現缺陷進行認定和對開展總體評價的標準,分為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和評價結論標準二類。
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的應以《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應用準則為起點,以企業設計的《企業內部控制手冊》為依據,由企業經營業務調整、環境變化、業務發展狀態和實際風險水平等自行確定,不能固定化和模式化。
中天恒3C框架一直主張,不管內部控制評價標準如何分類,在內部控制評價實際工作中要把國家監管部門的發布的內部控制規范及配套指引最為基本標準,把依據國家監管部門規范要求并結合自身情況編制的內部控制手冊作為具體標準。當然,國際上為數眾多的內部控制規范只能作為參考依據,否則只能造成實務中的混亂。
